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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生日花束,本圖為示意圖,非當事花束。(圖/CFP)
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大陸一名女子日前為了幫家人慶生,從一間法式花藝工作室訂做一束花束,拿到花後覺得漂亮,於是拍照PO上網跟朋友分享,沒想到此舉惹毛花藝設計師,認為侵犯其著作權,因此怒告女子10萬人民幣,消息引發網友討論,直呼「花錢買花拍照錯了嗎?」
據《法制日報》報導,花藝設計師汪華玉指出,廖珍珍2015年5月向她訂購一束300元人民幣的生日花束,當時有明確指出,對方不得在公開場合發布傳播花束照,若要公開曝光,必須註明設計師名稱,但對方卻沒有照做。
汪華玉認為自己是專業花藝師,花藝作品、色彩搭配、植物線條等都有獨特特點,認為廖珍珍將花束PO網一事,侵犯其著作權,要求她將照片從朋友圈刪除、公開賠禮道歉、賠償花束設計的合理使用費及精神損失費等,共計10萬人民幣,相當46萬台幣。
但廖珍珍認為,PO網後隔2天,兩人已對此事進行協商,當時已將花束從網路上刪除,也在微信向設計師道歉,但對方要求的價碼無法談攏,才會鬧上法院,而且這束花束造型線條與一般花束差別不大,造型設計簡單,色彩搭配也沒有什麼特色,不具有獨創性。
對此,法院認為,花束雖然具有獨創性,且能夠以有形形式複製、具有實用性,能夠作為美術作品中的實用藝術,受到著作權法保障,但廖珍珍將花束上傳微信朋友圈的行為,傳播範圍有限,不屬於著作權法中規定的「信息網路傳播行為」。
法院也指出,再加上廖珍珍沒有惡意,也沒有因此獲取經濟利益的意圖,並未對設計師造成不良影響,所以近日判定汪華玉敗訴。新聞曝光後引發討論,網友評價一面倒,直批設計師太誇張!
網友指出,「這個廣告效應以後一枝花也賣不出去」、「人家買了你的花還不容許拍照片了,你就不要賣花了,直接放展覽館呐」、「花已是顧客的了,如果她不小心掉地上把花摔壞了,難道店主會賠?」、「賣人家300元,還想因為人家PO照片要求賠償10萬元,這老闆窮瘋了?」、「誰敢買你的花阿」、「剪完頭髮不敢PO照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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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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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法制日報》報導,花藝設計師汪華玉指出,廖珍珍2015年5月向她訂購一束300元人民幣的生日花束,當時有明確指出,對方不得在公開場合發布傳播花束照,若要公開曝光,必須註明設計師名稱,但對方卻沒有照做。
汪華玉認為自己是專業花藝師,花藝作品、色彩搭配、植物線條等都有獨特特點,認為廖珍珍將花束PO網一事,侵犯其著作權,要求她將照片從朋友圈刪除、公開賠禮道歉、賠償花束設計的合理使用費及精神損失費等,共計10萬人民幣,相當46萬台幣。
但廖珍珍認為,PO網後隔2天,兩人已對此事進行協商,當時已將花束從網路上刪除,也在微信向設計師道歉,但對方要求的價碼無法談攏,才會鬧上法院,而且這束花束造型線條與一般花束差別不大,造型設計簡單,色彩搭配也沒有什麼特色,不具有獨創性。
對此,法院認為,花束雖然具有獨創性,且能夠以有形形式複製、具有實用性,能夠作為美術作品中的實用藝術,受到著作權法保障,但廖珍珍將花束上傳微信朋友圈的行為,傳播範圍有限,不屬於著作權法中規定的「信息網路傳播行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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